安徽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
皖商办建函〔2022〕215号
各市人民政府:
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安徽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安徽省商务厅
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安徽省教育厅
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安徽省财政厅
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安徽省交通运输厅
安徽省农业农村厅
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安徽省林业局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
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
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
2022年7月15日
安徽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59号),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为主、开放创新、统筹推进,加强产品标准品牌建设、市场主体引育、渠道对接拓展、数字赋能驱动,提升企业利用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的能力。到2025年,培育500家贸易双循环试点企业,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,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,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,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、融合发展。
二、加强产品标准品牌建设
(一) 推动产品提质扩容。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,力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35%左右。丰富内外销产品种类,力争到2025年电子信息设备及元器件进口额超80亿美元,乳品、豆类等优质消费品年进口额超10亿美元。(省商务厅)推动粮油、中药材、茶叶等产业特色农产品“走出去”,全省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7%以上。(省农业农村厅)
(二)打造安徽产品品牌。开展区域特色品牌培育活动,建立健全品牌培育评价标准体系,到2025年培育制造业、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800个以上。(省市场监管局)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重,力争2025年“安徽出口品牌”达到300个、增长2倍以上。(省商务厅)培育高端农业品牌,到2025年全省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、 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6300个以上。(省农业农村厅)
(三)促进标准认证衔接。扩大内外销产品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实施范围,从食品、农产品逐步扩大至一般消费品、工业品领域。每年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、国家和行业标准120项以上。 推动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国际知名检测认证实验室达成互认,到2025年新增5家以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达成互认。(省市场监管局)持续开展出口农产品国际质量专项认证,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与欧盟互认,到2025年中欧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0个。(省农业农村厅)稳步推进森林认证试点。(省林业局)
三、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引进
(四)培育引进平台企业。聚焦供应链物流、网络货运等领域,着力引进大型跨国供应链服务企业。到2025年,培育双跨型、行业型、区域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30家左右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,配合单位: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商务厅)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,力争到2025年新增15家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。(省商务厅)
(五)支持开拓国内市场。组织“外贸优品汇扮靓步行街”合肥淮河路步行街出口转内销活动。对外贸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出口转内销活动的展位费按“免申即享”方式予以支持。推动外贸企业与商超企业、电商平台通过产品联合开发、订单直采等方式深度合作。支持外贸企业扩大产品线上销售,促进消费新场景普及应用。(省商务厅)
(六)推动拓展国际市场。每年发布推介200个左右境外知名展会。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、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,促进企业与境外采购商、供应商供需对接。依托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,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物流通关、融资退税等集成化服务。举办贸易产业对接活动,力争年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1000家以上。(省商务厅)
四、积极对接拓展渠道
(七)构建内外联通现代物流体系。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、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、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,构建“安徽123快货物流圈”,实现货物国内1天送达、周边国家2天送达、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。(责任单位:省交通运输厅,配合单位:合肥、芜湖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)加强中欧班列运输组织,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,力争2025年中欧班列(合肥)开行列数突破1000列以上。(责任单位:合肥市人民政府,配合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商务厅、合肥海关)到2025年全省企业建设、使用海外仓超过500个。(省商务厅)
(八)发挥自贸试验区作用。推动安徽自贸试验区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制度集成创新,加强联动创新区产业对接,加快形成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集群。加快发展跨境电商、新型易货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。力争到2025年自贸试验区外贸进出口额占全省比重不低于30%。(省商务厅)
五、推进数字赋能驱动
(九)推动供需精准匹配。强化数字智能技术应用,指导企业对研发、生产、采购等全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,打造需求驱动的柔性生产体系,到2025年,年新增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200个。推动省内优势产业与电商平台加强合作,探索建立面向用户需求的反向定制(C2M)基地。(责任单位:省经济和信息化厅,配合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)
(十)培育新业态新模式。推进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,到2025年培育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0家以上。(省商务厅)推进合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,培育服务贸易特色基地,力争202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800亿元。(合肥市人民政府)实施蚌埠市场采购贸易倍增计划,力争2025年市场采购贸易进出口额达100亿元。(蚌埠市人民政府)
六、加强政策支持保障
(十一)强化专业人才引育。指导省内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、移动商务、关务与外贸服务、跨境电子商务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相关专业。创新推广“中国特色学徒制”“订单班”“外语+职业技能”等人才培养模式。依托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职业教育教学示范区建设,遴选100门促进企业内外贸发展的职业技能提升优质课程并向社会开放。(省教育厅)着力引进和培育熟悉国内外法律、贸易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。(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)
(十二)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。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,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,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。力争到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“贯标”企业达到3000家。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。(责任单位:省市场监管局,配合单位:省商务厅)
(十三)完善信用体系建设。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、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,推进内外贸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,强化跨行业、跨领域、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,配合单位: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商务厅)科学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,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。(省市场监管局)“一企一策”开展海关经认证经营者(AEO)认证培育,力争到2025年省内AEO企业数量翻一番、达到100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合肥海关,配合单位:省商务厅)
(十四)加大财政金融支持。统筹利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,强化贸易政策与产业、科技等政策融合,加大试点企业支持力度。(责任单位:省财政厅,配合单位:省商务厅)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应收账款、存货、仓单、订单、保单等质押融资。(安徽银保监局)完善“内外贸一体化”“保单限额一体化”等承保审批机制,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险协同支持。(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)
(十五)发挥行业组织作用。建立省国际商会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常态化交流机制。指导商协会搭建产业对接交流平台,为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需求对接、法规政策、结算咨询等信息及服务。(省贸促会)
(十六)加强统筹协调。完善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。(省商务厅)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,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(各市人民政府)
审核:王 飞